公告資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發布日期 2025/12/10~2026/01/10 | 發佈單位: 行政處採購科 | 更新日期 2025/12/10 | 瀏覽人數: 25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5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40100579號主旨: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說明: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二、本次修正乙方於辦理工程規劃設計時,應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辦理,並明示如有賸餘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時,乙方應協助甲方協調可行暫置處所,並於提供甲方工程採購預算書圖時,編擬合理卸載運費。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本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