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政府採購法令彙編」第35版改版內容重點說明 發布日期 2025/08/27~2025/09/27 | 發佈單位: 行政處採購科 | 發佈日期: 陳科員 分機1043 | 更新日期 2025/08/27 | 瀏覽人數: 55人 「政府採購法令彙編」是採購人員的重要參考工具書,目前最新版本為114年4月出版之第35版,本次改版內容如下: 1、更新修法後之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修正條文對照表詳附件): 政府採購法令彙編第34版自111年2月出版迄今已逾4年,期間部分法規業經修法並公布,本次第35版更新修法後之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如下: (1)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中華民國114年4月28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140100170號令修正第5條條文。 (2)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140100010號令修正第5條條文。 (3)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資字第 1141500074號令修正第 2、3、6、8、11~13、15、18 條條文。 (4)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中華民國114年1月9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130100618號令修正第4-1條條文。 另,以下法規係於第35版出版後,方經修法並公布,請同仁使用時應特別注意。 (1)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中華民國114年5月23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140100164號令修正第 3、8、9條條文。 (2)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中華民國114年5月23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140100164號令修正第11、12條條文。 (3)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中華民國114年5月23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 1140100164號令修正第10、11、18條條文。 2、增加收錄WTO政府採購協定條文(GPA): 因我國已簽署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機關辦理適用GPA之採購,須依其規定開放予簽署會員之廠商、產品及勞務參與,為利採購機關辦理 適用GPA之案件時符合該協定之規定, 35版因之納入GPA主文及開放清單,俾供實務上執行參考。 3、納入工程會主管其他法規,提升內容完整度: 公共工程採購程序常涉及工程會主管其他法規,故第35版將以下常用相關工程法規等納入彙編: (1)技師法 (2)技師法施行細則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5)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 (6)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 (7)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 (8)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