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歸檔注意事項 瀏覽人數: 317人 一、為提升檔案管理效能,各單位承辦人員辦理歸檔案件, 請確實於公文整合資訊系統【承辦資訊】選單項下登打「分類號」、「數量/單位」。二、如有附件亦請點選【新增】鍵入「附件名稱」、「媒體型式」、「數量」及「單位」,紙本公文除於右上填入「檔號」及「保存年限」外,並應以鉛筆於右下逐頁編寫頁碼,俾利本府辦理點收作業。三、嗣後檔管人員就歸檔案件及清單所載內容與數量核對有誤者,將退請承辦人員補正,敬請配合。四、依據「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第1點及第9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