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專區-工友權益專區-請假

請假

瀏覽人數: 160人

一、工友請假,除行政院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工友管理要

        點第10點)。

二、但工友之祖父母及其配偶之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