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新式表揚用參考檔 承辦單位 庶務科張科員 | 電話 04-7531057 | 傳真 04-7222422 瀏覽人數: 1301人 申辦說明 自108年6月21日起,業務單位自行印製各式書狀時,右下角落款皆改為「彰化縣長」。 標準格式: 一、字體大小:內文-28號字(標楷體);書狀標題-60號字(特粗明體)。 二、英文字體:Times New Roman。 三、段 落:行距-固定行高、行高-46點。 四、主標題、人名及單位名稱:使用粗體-32號字(標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