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辦服務

本府報廢財物標準作業程序、報廢財物範本及注意事項

| |
瀏覽人數: 690人
申辦說明
  • 一、本府各處於103年8月11日以後辦理財物報廢事宜,請依修訂後報廢財物標準作業程序辦理。 
    二、為提升公務效能目的、簡化公務處理流程與便利同仁報廢財物,提供財產、物品及財物報廢簽範本供同仁參閱使用,並整理報廢財物注意事項及財產管理系統操作說明pdf檔供參。 
    三、 會辦相關單位審核: 
    1、 資訊類(個人電腦及硬碟)須先會計畫處。 
    2、 1萬元以上財產加會主計處。 
    3、 皆須會辦行政處(庶務科)。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