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新式表揚用參考檔 承辦單位 庶務科張科員 | 電話 04-7531057 | 傳真 04-7222422 瀏覽人數: 805人 申辦說明 自108年6月21日起,業務單位自行印製各式書狀時,右下角落款皆改為「彰化縣長」。 標準格式: 一、書狀標題:特粗明體或微軟正黑體60號字。 二、標體主題、人名及單位名稱:使用標楷體粗體32號字。 三、內文字體: 使用標楷體28號字。 四、整體段落:行距-固定行高(行高46點)。 五、英文字體:Times New Roman。書狀格式請逕自本府行政處網頁下載切勿自行調整修改上述文字大小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