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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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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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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83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20100645號

主旨: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明: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二、檢送修正內容對照表,並同步公開於本會網站。修正重點係增訂廠商內部揭弊者保護制度。

三、另檢附本會訂定「採購機關處理廠商人員揭弊作業流程圖」,請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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