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修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財物採購契約範本」、「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及「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3/07/12~2023/08/12 | 發佈單位: 行政處採購科 | 更新日期 2023/07/12 | 瀏覽人數: 60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1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20100434號主旨: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財物採購契約範本」、「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及「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二、本次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本會網站,修正重點:參與關鍵基礎設施人員應配合機關要求辦理適任性查核。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本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