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為利機關辦理緊急採購,因案制宜採取彈性措施,茲修正工程會98年8月28日工程企字第09800385100號函附之「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範例」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10/14~2022/11/14 | 發佈單位: 行政處採購科 | 更新日期 2022/10/14 | 瀏覽人數: 61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10018153號主旨:為利機關辦理緊急採購,因案制宜採取彈性措施,茲修正本會98年8月28日工程企字第09800385100號函附之「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範例」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本次修正重點如下:一、修正旨揭範例名稱為「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指引」。二、增列「壹、緊急採購之特性」之說明,原序號「壹」至「捌」,順移列「貳」至「玖」。三、「肆、選擇採購對象」增列第二點有關緊急採購廠商資格之訂定應考量事項;原二及三之序號順移列三及四。四、部分文字、附表及附圖酌作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