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及「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 本」、「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勞動派遣採購契約 範本」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5/04~2022/06/04 | 發佈單位: 行政處採購科 | 更新日期 2022/05/04 | 瀏覽人數: 38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9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10100327號主旨: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及「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二、旨述修正主要包括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關鍵基礎設施(或機關指定之設施)人員管制特別約定及延遲履約條文,修正對照表一併公開於本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