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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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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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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34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4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10100004號

 

主旨: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明: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二、本會業於110年12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00102070號函停止適用「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範本),爰修正旨揭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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