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修正「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第一 點、第二點,名稱並修正為「各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 學者參考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 效。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12/13~2022/01/13 | 發佈單位: 行政處採購科 | 更新日期 2021/12/13 | 瀏覽人數: 48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001019131號 主旨:修正「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第一點、第二點,名稱並修正為「各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參考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說明: 一、配合各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參考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之修正及第七點增訂第二項,爰修正旨揭要點名稱、第一點,並增訂第二點第二款審議小組之任務。 二、檢送修正「各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參考名單資料庫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第一點、第二點及其修正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行政規則\本會訂頒相關 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