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110年度6-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預借彰化演藝廳公告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01/13~2021/08/31 | 發佈單位: 行政處庶務科 | 發佈日期: 陳科員 04-7531066 | 更新日期 2021/06/22 | 瀏覽人數: 63人 一、本府為因應本(110)年度6月、7月、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租借彰化演藝廳之需求,自本(110)年1月13日(三)起至2月22日(一)止,受理申請6月25日至8月15日場地預借登記,可借用日期如下: (一)6月份可借用日期為:25、26、27、28、30等共5日。 (二)7月份可借用日期為:1、2、3、5、6、7、8、9、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8、29、30、31等共28日。 (三)8月份可借用日期為:1、2、3、4、5、6、7、8、9、10、11、12、13、14、15等共15日。 二、受理預借登記每次以申請正式使用1場次為原則,且不受理預借彩排及佈置時段(彩排及佈置時段於正式時段確定後開放預借),同一時段如有2個以上單位申請時,由本府另行通知於2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本府行政處,以抽籤或協調方式決定租借單位。 三、本府彰化演藝廳管理辦法已於109年3月6日公布修訂施行,請租借單位依規定,檢附相關書表辦理預借及繳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