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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110年度6-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預借彰化演藝廳公告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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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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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3人
一、本府為因應本(110)年度6月、7月、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租借彰化演藝廳之需求,自本(110)年1月13日(三)起至2月22日(一)止,受理申請6月25日至8月15日場地預借登記,可借用日期如下: 
(一)6月份可借用日期為:25、26、27、28、30等共5日。 
(二)7月份可借用日期為:1、2、3、5、6、7、8、9、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8、29、30、31等共28日。 
(三)8月份可借用日期為:1、2、3、4、5、6、7、8、9、10、11、12、13、14、15等共15日。 
二、受理預借登記每次以申請正式使用1場次為原則,且不受理預借彩排及佈置時段(彩排及佈置時段於正式時段確定後開放預借),同一時段如有2個以上單位申請時,由本府另行通知於2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本府行政處,以抽籤或協調方式決定租借單位。 
三、本府彰化演藝廳管理辦法已於109年3月6日公布修訂施行,請租借單位依規定,檢附相關書表辦理預借及繳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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