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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108年度6-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預借彰化演藝廳公告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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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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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51人
一、本府為因應本(108)年度6月、7月及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租借彰化演藝廳之特殊需求,自本(108)年1月21日(一)起至2月20日(三)止,受理申請6月24日至8月31日場地預借登記,可借用日期如下: 
(一) 6月份可借用日期為:26、27、28、29、30等共5日。 
(二) 7月份可借用日期為:1、2、3、4、7、8、9、10、11、12、13、14、15、16、17、18、19、21、22、23、25、26、27、28、29、31等共26日。 
(三) 8月份可借用日期為:1、2、3、4、5、6、7、8、9、10、11、12、13、14、15、16、18、19、20、21、22、23、24、25、26、28、29等共27日。 
二、受理預借登記每次以申請正式使用1場次為原則,且不受理預借彩排及佈置時段,同一時段如有2個以上單位申請時,由本府另行通知於2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本府行政處,以抽籤方式決定租借單位。 
三、本府彰化演藝廳管理辦法已於105年4月21日公布施行,請租借單位依規定,檢附相關書表辦理預借及繳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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