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108年度6-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預借彰化演藝廳公告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1/17~2019/03/17 | 發佈單位: 行政處庶務科 | 發佈日期: 陳科員 7531066 | 更新日期 2019/01/17 | 瀏覽人數: 51人 一、本府為因應本(108)年度6月、7月及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租借彰化演藝廳之特殊需求,自本(108)年1月21日(一)起至2月20日(三)止,受理申請6月24日至8月31日場地預借登記,可借用日期如下: (一) 6月份可借用日期為:26、27、28、29、30等共5日。 (二) 7月份可借用日期為:1、2、3、4、7、8、9、10、11、12、13、14、15、16、17、18、19、21、22、23、25、26、27、28、29、31等共26日。 (三) 8月份可借用日期為:1、2、3、4、5、6、7、8、9、10、11、12、13、14、15、16、18、19、20、21、22、23、24、25、26、28、29等共27日。 二、受理預借登記每次以申請正式使用1場次為原則,且不受理預借彩排及佈置時段,同一時段如有2個以上單位申請時,由本府另行通知於2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本府行政處,以抽籤方式決定租借單位。 三、本府彰化演藝廳管理辦法已於105年4月21日公布施行,請租借單位依規定,檢附相關書表辦理預借及繳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