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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109年度6-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預借彰化演藝廳公告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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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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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07人
一、本府為因應本(109)年度7月、8月份暑假期間民眾租借彰化演藝廳之需求,自本(109)年1月8日(三)起至2月12日(三)止,受理申請7月1日至8月16日場地預借登記,可借用日期如下: 
(一)7月份可借用日期為  
1、2、3、4、5、6、7、8、9、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24、25、26、27、29、30、 
31等共30日。 
(二)8月份可借用日期為: 
1、2、3、4、5、6、7、8、9、10、11、12、13、14、15、16 
等共16日。 
二、受理預借登記每次以申請正式使用1場次為原則,且不受理預借彩排及佈置時段(彩排及佈置時段於正式時段確定後開放預借),同一時段如有2個以上單位申請時,由本府另行通知於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本府行政處,以抽籤或協調方式決定租借單位。 
三、本府彰化演藝廳管理辦法已於106年12月15日公布修訂施行,請租借單位依規定,檢附相關書表辦理預借及繳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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